
(槟城18日讯)一名毒品案被告因没持有被发现毒品住家的钥匙,因此,今日在法庭被判无罪释放。
Advertisement
这起案件发生于2017年,当时被告林国彬(译音)在东北县一公寓楼下被逮捕。虽然当时被告带领警方到另一家藏有毒品的住家,惟被告没有钥匙,无法进入该屋内,警方也必须破门而入。

被告辩护律师乌赛尼表示,当时除了被告被逮捕外,还有另一名被告张育崔(译音)也被逮捕。不幸的是,后者因癌症死于扣留所,警方也未提交对方的口供予法庭。
因此,在种种证据不足情况下,法庭今早判被告林国彬无罪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