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民都鲁17日讯)否认性侵14岁少女,华裔青年被谕令2020年1月22日出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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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22岁何姓青年是在刑事法典376(1)条文下否认有罪后,获准由2名担保人以8000令吉现金保外,同时须每个月前往警署报到1次。另外,被告与其家人也不允许与受害者及家属接触。
据悉,目前被告与受害者已经按照传统习俗结婚。
控状显示,于今年9月18日凌晨1时,在达岛的某花园住宅区的1住家客厅中,被告涉嫌性侵14岁非华裔少女。
一旦罪成,被告可面对监禁不超过20年,及可另加鞭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