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古晋13日讯)基于控方疑点重重及证据不足,涉嫌诱奸13岁亲生女儿的40岁父亲今日表面罪名不成立,无需出庭抗辩,当庭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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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的被告是阿末拉再尼,被控于2019年2月2日,在马当再店屋房间,涉嫌和年仅13岁的女儿发生性关系,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76B(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少于10年但不超过30年以及鞭笞。
被告被判无罪释放的其中一个理由是,受害人有玩螺丝起子的习惯,而医药报告显示有旧伤的处女膜也有可能是螺丝起子导致的。
此外,控方没有传召案发时,身在现场的2人,也就是受害人的的胞弟和胞妹出庭供证,再加上控方证人的供词不一致,导致所有的证据衔接不上。
因此,负责承审的地方法庭法官玛鲁丁裁决宣判被告涉嫌诱奸亲生女儿表面罪名不成立,当庭无罪释放。
当法官宣判他无罪释放时,没有辩护律师的被告阿末拉再也以为自己听错,多次向通译员确认,当确认他无罪释放后,在踏出被告栏时,他立刻跪地祈祷,而在旁通译员还以为他昏倒。
在这起案中,控方共传召了8名证人供证,而被告今日也获得清白。
据了解,被告与妻子已分居,受害者是在母亲的陪同下到警局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