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5日讯|用电量不达标而被罚款逾60万令吉,公寓业主怒告发展商,要求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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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来自市内一间高级公寓的业主,因察觉公寓年度财务报表有可疑之处,随后发现乃因发展商和电力公司,签署一份「最高需求量」合约而导致。
据起诉人在状词中指出,沙巴电力公司从2012年至2016年期间,一共向有关公寓管理公司,鸠收了多达602,717.86令吉的「少用电」罚款。
这些罚款当中,以接驳电量费(connected load charge)居多,小部份为能源系数罚款(power factor penalty)。
据悉,电力公司所征收的接驳电量费(connected load charge),是为了避免用户「报大」用电需求,导致有电不用的浪费现象,以示对其他用户的公平。
起诉人在诉求书中指出,公寓发展商和电力公司签署的合约,要求的用电量必须是「最高需求量」的75%或以上,这无形中导致公寓用户平白无故的要承担,因少用电而带来的罚款,作为公寓的财务信托人,发展商因此乃有负所托。
公寓业主因此在状词中,要求发展商归还上述逾60万令吉的罚款,或者法庭认为合理的数目,将其存入公寓管理基金户头内。
公寓业主也要求发展商,公开2011至2016年的年终帐目来往细节,此外,必须支付利息、堂费以及法庭认为合理的款项。
这起案件今在亚庇地庭开审,并排期一连三天展开,起诉和答辩双方各有2名证人出庭供证。
法官巫姆卡宋在开审第1天,基于发展商律师未遵守条规,迟提呈一名「专家」证人,而仅容许这名专家以普通证人身份供证。
无论如何,据律师指出,这起案件估计可在预定审讯时间内完成,最早明年1月会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