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打根22日讯|狼父因涉及非礼13岁亲生女儿,今日被带上山打根地庭面控但不认罪选择审讯,惟在审讯传召受害者出庭作证时改口认罪,被判监禁7年及鞭笞3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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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现年47岁并是持有IMM13难民证的外籍人士,因非礼其亲生女儿而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a)条文,在此条文下被定罪,可被判监禁20年及鞭笞。
根据控状指出,被告于今年4月22日下午1时,在拉卜16哩贡贡人民组屋,触碰受害者的身体,并更进一步地抚摸和舔吸其胸部,甚至强吻。
上述案件是由州副检察司麦克立多担任主控官,并由地庭法官英德拉主审,而被告也无委任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