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晋5日讯)2019年砂拉越遗产法案于今日在砂拉越州立法议会中三读通过,制定更好的遗产法和可行的制度,以解决更大范围的遗产,以及当前与保护和保存砂拉越遗产有关的问题。
砂拉越旅游、艺术、文化部部长拿督阿都卡林于今午提呈此法案的二读与三读,获得朝野州议员积极参与辩论。
2019年砂拉越遗产法案的目标是在与遗产有关的法律中做出更好的规定,但涉及联邦法律除外;废除1993年砂拉越文化遗产法令(第6章);阐明砂拉越博物馆局总监的角色和职责;扩大遗产范围,包括水下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一个名为“砂拉越遗产委员会”的机构,就与遗产有关的政策事项向砂拉越政府提供建议;设立“砂拉越遗产信托基金”以及砂拉越遗产登记簿,以保护和保存砂拉越遗产;重组具有重要遗产意义的建筑物、历史遗迹或历史遗迹的公告、登记和发布公报有关的过程;维护或保护砂拉越社区的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与拟议法案中规定的各种刑法规定有关的执行工作权力的规定。
阿都卡林表示,1993年砂拉越文化遗产法令(第6章)是砂拉越现有的遗产法,于1993年11月16日在州立法议会中获得通过,并由砂拉越州元首于1993年12月1日批准。该法令于1993年12月13日刊登宪报,并于1994年7月1日生效,从而废除了1954年古董法令(第134章)。
他指出,有必要制定更好的遗产法和可行的制度,来管理砂拉越遗产事务,因此考虑到将要作出的重大修改,决定制定一项新的法令,即2019年砂拉越遗产法令,以解决所面临的问题或解决现有法令的不足。
他声言,此法案引入了4个新部分,分别是行政管理、总监的职务和责任、水下遗产和执法,这些部分和某些新规定的纳入扩大了遗产的范围,并为遗产保护提供了宝贵的框架。
“因此,2019年砂拉越遗产法案将全面保护和保存砂拉越的文物遗产。”
他继称,“砂拉越遗产委员会”就与砂拉越遗产管理和行政有关的政策、战略或行动计划向政府提供建议。另外,“砂拉越遗产信托基金”通过经济援助协助所有者对遗产建筑或历史古迹或属于他们的遗址进行保护工作。
阿都卡林也指出,此法案也让砂拉越博物馆局部门能够发挥其作用和职责,以有效地保护砂拉越的遗产。
“有关水下遗产的规定对于处理淹没在水体中的最新发现是必要的。该规定将指导博物馆总监进行此类发现,并授权他处理水下遗产。这将确保砂拉越境内的水下遗产得到保护和保存。”
他表示,2019年砂拉越遗产法案赋予执法人员、警务人员和海关官员能够根据新条例进行调查、搜查、扣押和逮捕。
他指出,该法案还规定保护和保存砂拉越各社区的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并对其所有者给予适当的承认。这将确保在面对全球化的情况下,保护和保存这一脆弱的遗产免于濒临灭绝和保持文化多样性。
“法案还修订和加强各种罪行的处罚。罚款的范围不超过6000令吉,或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5年至到10年。”
他说,砂拉越必须拥有一个可行且更新的遗产管理系统,不仅要保护,还要建立对砂拉越遗产的认识和灌输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