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昔加末29日讯)即将于12月结婚的38岁律师楼送递员,因涉嫌在住家藏有“泰米尔之虎”恐怖组织物品,今日被控上昔加末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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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律师以被告曾动背部手术为由,提出保外要求,但基于手术医疗报告不完整,法官不允许被告保释外出。
印裔被告S.迪仁,来自昔加末巴耶布莱,今早在数名蒙面反恐特工队看守之下,上午8时许被押抵昔加末地庭,被告的未婚妻、妹妹及未来岳母都到法庭聆讯。
根据控状指出,被告S.迪仁是于本月10日,傍晚6时30分,在巴耶布莱地区,门牌10M的住家被捕,因为藏有一些与“泰米尔之虎”有关的物品,涉嫌抵触刑事法典第130JB(1)(a)项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7年,或罚款及充公财产。
被告代表律师玛登向法官拉茜达求情,指被告患有背疾,刚在今年6月杪完成背部手术,需要继续接受治疗,并且被告准备在今年12月与未婚妻举行婚礼,希望法官允许被告保释外出。
来自总检察署的刘勤辉副检察司指出,根据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第13(2)项条文阐明,在考量到国家安全及公众利益之下,涉及类似案件的被告一律不获保外。
法官最后以被告的“医药报告不完整”为由,暂时拒绝被告保外,并谕令案件11月18日展延至过堂。
法官要求,辩护律师在此日期呈上被告的医疗报告,方才考量被告是否允许被保释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