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28日讯)两年前在柔佛古庙众神巡游后发生的8少年骑脚车被撞死案,案件今日下判,法官基于肇事司机没有超速、事发时没有使用手机,遵守交通规则,加上有使用公路的权限,宣判被告无罪,谕令归还1万令吉保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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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沈可婷今早8时40分左右,在亲友陪同下出庭聆判,她穿著白色上衣和牛仔裤。
法官今日下判时指出,肇事司机没有超速、事发时没有使用手机,遵守交通规则,加上她有使用公路的权限,因此宣判被告无罪,并将1万令吉保释金归还。
根据控状指出,沈可婷被控于2017年2月18日,凌晨3时20分,在新山内环公路鲁莽及危险驾驶,导致8名骑脚踏车的少年死亡,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刑罚为监禁10年,及罚款最高2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