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两项毒品提控的男子,只认罪第二项指控。

(本报古晋28日讯)男子面对两项毒品提控,今日只对第二项提控认罪,而被判3000令吉罚款或2个月监禁取代,以及接受2年监督。而第一项提控则将在5月5日由第一地庭审前准备后,再择定过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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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岁男子被指在今年4月15日中午11时半,于哥打三马拉汉地带被搜出拥有98.16克的大麻因而抵触了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39A(2)条文。而此条文下罪成者将面对最高为终身监禁,或不少过5年监禁,而且还需面对不少过10下鞭笞刑罚。

除此之外,他还被验出尿液中含有毒品成分,因此另外被以相同法令下15(1)(a)条文之提控,而被告仅认罪于这一项提控,今日被判下罚款3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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