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晋14日讯)印尼籍男子因非法载送没有旅游证件的6名同籍男女﹐而被判监禁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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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远在印尼的妻子、4名年龄介于4个月大至15岁的孩子﹐以及双亲都现身古晋高庭。案件原定在今日进入审讯,惟被告今日却选择认罪。
他在闻判后流下男儿泪。在步出庭后,他获得监狱警察的通融,准许他与家人小团聚,基于被告的手被戴上手铐,被告不时使用脸庞抚摸4个月大孩子的头部,并不时轻吻他。
高庭法官拿督苏邦丽安考量到此案件的性质以及以往的下判结果,判被告监禁8年,从逮捕日算起,同时也谕令充公客货车。
此案被告为慕齐欣(45岁),被控在2018年11月10日,在打必禄移民、关税、检疫及安全站的出口处,非法运载年龄介于20岁至49岁的印尼籍人士,当中有5男1女。
被告此举抵触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第26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15年和罚款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情显示,被告在案发当天,于约早上7时驾驶着一辆白色的客货车,抵达打必禄的巴士停泊处,并在该处等待搭客和要载送的货品。被告较后叫案中的6名印尼籍乘客坐到货车的后方,他们都没有合法的旅游证件。
从打必禄的巴士站到边界的恩蒂贡车费为10令吉,而载送货品的费用为50令吉。非法移民将会被安排坐在货车的后方,并以货品掩饰试图逃出执法单位的法眼。
约在当天早上8时25分,在打必禄移民、关税、检疫及安全站的移民局官员在检查被告所驾驶的货车时﹐发现车内有6名印尼籍人士在车后方躲藏。该6人承认付给被告钱﹐以便载送他们回印尼。
此案的6名印尼籍人士于2018年12月14日因没有合法的旅游证件而被指抵触1959/63移民法令﹐而被判监禁4个月。
据悉,被告在案发时,刚考获驾驶货车的驾驶执照,而被告的工作是载送货物和移民往返砂拉越和印尼加里曼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