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斯林(左)和嘉斯里向媒体出示国民登记局的报案书,要求警方彻查网上散播有关国民登记局发出大马卡给外籍人士的不实消息。

(布城9日讯)国民登记局今日针对日前在社交媒体流传,两宗指该局发出大马卡予外国人的不实事件向警方投报,要求警方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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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登记局总监拿督鲁斯林今日召开记者会表示,已收集了多个社交网站面子书和推特用户的帖子与资料,并在今早9时到布城警局投报。

“我们向警方投报,是希望警方对这些不实的消息彻查,并采取行动。”

他说,当局除了向警方投报,也会与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合作,以监控那些发布不实消息的社交网站用户。

他指出,首宗案件为是在网上流传当局发给5名中国人大马卡的帖子。

鲁斯林解释,实际上这宗案件是属于2015年在沙巴发生的制造假文件的案件,而反贪污委员会在当时已对案件采取行动。

国民登记局也在8月29日曾发声明澄清,并作出解释。

“可是这些课题依然在社交媒体上流传并被玩弄,特别是在面子书和推特上。”

第二宗案件则是指一名中国女子持有大马卡的帖子。

鲁斯林解释,该名中国女子是一名大马公民的妻子,已嫁来马来西亚逾20年,同时该名女子是在2017年根据联邦宪法第15(1)条款下取得大马卡。

他说,国民登记局也就这起案件于本月发声明作出澄清,惟民众依然持有疑虑并持续在网络上讨论。

“这不像网络上说的,就这名中国女子而言,她与一名大马人结婚近20年了,并且获得正式发大马身份证。”

“因此,我希望社交网络用户能够停止对国民登记局向外国人发出大马卡的所有指控。大家也不要随意相信网上不实的消息。”

鲁斯林强调,不会去猜测这些指控背后的动机;而国民登记局是根据国民登记法令和联邦宪法履行职责的机构。

他说,该局没有局限对任何国籍、种族的人提供大马卡,所有外国人欲成为大马公民,皆必须根据联邦宪法和1959年国民登记法令下的规定去获得。

他指出,我国目前只有3种身份证,即大马卡(MyKad)、永久居留证(MyPR)及临时居民身份证(MyKas)

任何要获得大马卡成为正式公民的外籍人士,都必须符合当局提出的各种要求及符合条件。申请者甚至需要接受口试及笔试,以测试他们对马来文的掌握。

另一方面,鲁斯林直言,当局不容许任何人参与伪造身份证文件的行为,特别是来自国民登记局官员。

“我们不会妥协。我们有收到关于我们官员腐败和参与伪造文件的指控,可是我们希望有消息的人士可向我们做出正式投报。”

出席者今日记者会的还包括国民登记局副总监拿督嘉斯里和拿督赛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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