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1日讯|资深会计师拿督陈金明局绅表示,任何社会团体、慈善机构或是基金会组织,均必须遵从税务法令所规定而必须呈报的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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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内陆税收局已经开始执行,制定于1年内捐款5000令吉或以上的款项予慈善机构或基金会的人士,受惠机构必须把捐款人的资料呈报予内陆税收局,故此受惠的机构亦必须给予遵从,以免因抵触税务法令而被对付。
拿督陈金明局绅是受询及内税陆收局,已于今年开始实施上述条例时如此表示。
他说,其实许多税务法令已经存在,但在此之前税收局并没有严厉的执行。
「既然内陆税收局已经宣布正式执行是项条例,故此条例范围内的组织或基金会,就必须遵从。」
拿督陈金明说,道理很简单,就如交通法令已经阐明不可以闯红灯,但是驾驶者仍然闯红灯,那肯定将会被开罚单。
他提醒各团体或基金会领导层,必须严遵各项条例,因为任何人士在担任有关组织的领导时,没有遵从条例,一旦卸任之后,日后受到税收局上门查账时,将会导致新领导层面对很大的麻烦。
无论如何,拿督陈金明亦呼吁内陆税收局在执行此项条例时,尽量不要太严格,并采取辅助性的手法,协助涉及的组织或基金会,先适应此项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