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莱斯市21日讯)两家船运公司昨天对触犯关税法令的多项指控认罪后,被法庭处以巨额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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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注册的吴船运及贸易公司因36项唆使两艘马来西亚船——金叻二号和阿巴沙一号——的船长在未取得通行证下进入汶莱水域的罪名,被处以9万元的罚款。有关行为发生在2013年正月至11月之间。
汶莱注册的公司阿巴沙船运及贸易公司则因22项于2013年5月至11月之间进口未报关的碎石而被罚款13万7000元。该公司也因少报进口货物另外被处以1万5000元罚款。
反贪污局调查发现,该公司涉及唆使哈菲扎企业的一名代理向关税局作出不正确的呈报,即在2013年2月26日向关税局呈报金叻二号所进口的碎石为250吨,实际上进口的碎石为908.5吨。
昨天在法庭上,首席推事莫哈末费沙谕令金叻二号充公,阿巴沙一号则归还吴船运及贸易公司。
他也进一步下令,吴船运及贸易公司和阿巴沙船运及贸易公司须在5个月内付清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