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诗巫25日讯)开斋节和达雅节统制品顶价措施下,商家小贩受鼓励以比顶价更低的价格售卖佳节统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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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节统制品顶价措施是政府减轻人民生活负担的措施之一,尤其是在庆祝佳节前后,让佳节必需品价格稳定。”

国内贸易与消费人事务部副部长张健仁于今早假诗巫中央市场为2019年达雅节统制品顶价措施主持推展礼后的记者招待会上如此表示。

他提醒商家小贩,列为佳节统制品的必需品价格不可超过当局制定的顶价,而且,必须以粉红纸标价,以做区分。

他指出,如果违反相关条例,当局会采取对付行动。商家小贩如违反2011年价格监控与反暴利法令,个人罪成可罚款最高1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公司罪成可被罚款最高50万令吉或收到最高25万令吉的罚单。

“而商家小贩如果没有为佳节统制品以粉红纸标价,个人罪成可被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收到最高5000令吉罚单;公司罪成可被罚款最高2万令吉或收到最高1万令吉罚单。”

他透露,为了确保商家小贩遵守条例,贸消部执法人员会展开检查。

“如果消费者发现有商家小贩违反条例,可通过以下方式投报,电邮e-aduan@kpdnhep.gov.my、投诉电话1800-886-800、通过手机程式投报Ez ADU、执法中心热线03-88826245/6088、政府通讯中心热线03-80008000,也可以通过0192794317 whatspp投报。”

他也指出,消费者也可以前往邻近的贸消局办公室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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