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诗巫17日讯)人联党巴旺阿山支部主席刘会耀车子被贼徒击破车窗一案,28岁嫌犯今日扣押期满后正式被控偷窃罪,唯承审推事不在,案展本月20日再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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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名28岁的被告奥斯曼阿布巴卡,被控于年4月6日晚上7时30分至8时10分之间,与另名嫌犯(还未落网)在施培坚路的基督教青年会大厦处,偷走置放在一辆车上的黑色公事包。该公事包是属于人联党巴旺阿山支部主席刘会耀所拥有。
被告之行举抵触刑事法典379条文,与34条文同读。
刑事法典379条文,偷窃控状。在此条文下,抵触者可被判高达7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基于承审推事在外地开会,所以案件由主薄官负责过堂。被告被谕令须以1万保释金,2名担保人以及2800令吉定存保外。唯被告没有担保人,所以继续扣押在牢房至本月20日再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