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诗巫17日讯)涉及16项指控超过8000令吉失信罪名的健身补充品销售主管,今早在诗巫地庭认罪后,总共遭判监27年半。不过,基于刑期同时执行,因此他只需坐牢2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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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岁的黄秀全(译音),他因五项指控被判处各监禁1年,其中另五项指控各被判处1年半监禁,其余六项指控均各囚两年半。

根据控状,他是在黄景和路一间健美补充店,身为该公司的销售主管,所涉及失信现金从148令吉20仙至1518令吉50令吉,这是从去年9月10日至10月11日所收取的客户款项。

根据案情,在去年9月19日,案件的古晋投诉人被其一名雇员告知,被告从现金登记处取钱,他挪用了他们的客户付款。尽管已经扫描,但仍将付款存入商店的现金登记处。

电眼与收据证明罪行

由公司CCTV录影以及商店的每日收藏收据证明了被告的犯案行为。因此,试图联系被告的申诉人没有成功,因为他的电话被后者阻止而且也没上班。

5月13日上午11时30分,在东姑阿都拉曼路的一家商店,由商业犯罪调查部门的警察克里士迪山尼率领下的警队逮补了被告。

据说被告为了在线游戏而盗用了公司的款项。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08条文,在此案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最低刑罚坐监不少过一年而最高不超过14年,并且可实施鞭笞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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