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湾一名20多岁女子,日前和男友及学长到KTV饮酒狂欢,结束后3人一起返回男友位于三峡的住处睡觉,没想到学长不顾男友在一旁熟睡,趁机向女子求欢,虽然女子果断拒绝,学长仍硬上,女子无力反抗,向男友求救也得不到回应,最后被学长用手指性侵得逞,让女子清醒后大受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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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指出,女子1月中旬和郑姓男友及24岁贺姓学长到KTV唱歌,嗨到凌晨才离开,由贺男开车载酒醉的女子及郑男返家,而郑男一到家就躺在床上呼呼大睡,贺男见有机可乘,竟爬上两人的床,对女子上下其手,在她耳边呢喃「我心情不好」要求在更衣室发生性关系。
女子虽然拒绝,贺男仍趁她不胜酒力意识模糊,抚摸她的胸部及下体,甚至用手指性侵,女子虽然感觉下体被侵犯,但完全没力气呼救,一度用手肘撞男友身体求助,男友却睡得跟猪一样,丝毫没有反应,女子求助无门,当天就在男友身边被性侵。
女子清醒后,随即传LINE讯息质问贺男,对方起初否认,之后才坦承用手指性侵,但强调决定没有性器接合,女子大受打击,一度服药轻生,在男友的追问下才坦言「我变脏了」说出一切,之后决定报警。
高等法院审理时,贺男辩称两人早就发生过性行为,当天也是女子同意发生性关系,还反指女子和男友设局仙人跳,不过高院根据双方LINE纪录,以及女子事后出现创伤后压力症候群等状况,认定贺男有罪,判处3年4月有期徒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