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纳闽16日讯)消费税开跑至今,纳闽区马来西亚皇家关税局共征得519万消费税的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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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闽区马来西亚皇家海关部局长哈芝瓦斯民戴曼,今天在纳闽区马来西亚皇家关税局会议室召开记者发布会时说道。
至目前为止,纳闽已有725家公司注册拥有消费税登记号牌。
他说,为了配合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人事务部纳闽分局在全岛进行的2015年第一系列消费税检查活动,活动进行日期为四月一日至十五日为止。
他说,该行动时要确保没有注册消费税的商家不能征收消费税;确保商家没有售卖暴利商品及注册消费税的商家有实行消费税。
在这十五天的行动中,共有206家商家及公司被检查,其中包括超级市场、小型市场、杂货店、批发商、五金店;餐厅、饮食店、汽车维修中心、汽车零件公司、传统药店或西药店、电讯公司及衣服饰店等等。
在被检查的商家当中,有38家是已注册消费税的商家。其中19家商家是发出售货价不包括消费税的收据(exclusive gst),九家商家则发出消费品由商家自行吸纳消费税的包含消费税收据(inclusive gst)。
在这次行动中则发现数项事件:
1)电讯商家售卖拥有6%消费税的充值卡;2)总行设在西马半岛、沙巴或砂拉越的保险公司向消费者征收6%消费税;3)大部分已注册消费税商家对消费税的实施还一知半解;4)税务发票不符合所定的条件;5)公司或商家未征收消费税;6)控股公司设在西马半岛、沙巴或砂拉越而在纳闽、刁曼岛或兰卡威岛设分行的公司不征收消费税服务;7)快递公司没有征收消费税。
而接到的投诉则是来自西马半岛、沙巴或砂拉越供应商向纳闽商家征收消费税。
局长哈芝瓦斯民表示,他们的官员也会继续为商家们进行检查或给予正确税务发票发表的操作。关税局也愿意随时为岛民提供援助,一解决面对消费税的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