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莱斯巿15日讯)一名前警察因为涉及毒品滥用,罪名成立,被斯巿推事庭判处罚款2200元,或坐牢4个月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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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42岁的朱莱喜,面对拥有吸毒工具及服食A级毒品之指控,他在推事庭上承认指控。
汶莱毒品管制局执法人员是在2012年7月22日晚上约11时,在甘榜苏艾亚卡的住家将被告逮捕。
执法人员在被告住家并没有发现毒品,却搜出吸毒工具。不过,在检验被告之尿液后确认被告服食毒品。
被告在庭上以目前他已失业,家里有妻子与5名子女需要照顾为理由而提出轻判的要求。法庭允许他必须在5个月的期限缴付罚款,否则入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