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11日讯)一名柔州巫裔高级警官涉嫌洗黑钱达1万7000令吉,今早被带上法庭面控,被告聆听完控状后表示不认罪,案件將展延5月8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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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涉及洗黑钱的被告(53岁),是于今早8时许在3名反贪污局官员押送下抵达新山反贪污庭。
被告抵达后坐在车上环绕新山法庭迟迟不肯下车,直到9时20分左右才缓缓开门下车,双手被銬上的被告尝试用拉起衣服遮脸。
被告因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第4(1)(b)条文,一旦被定罪,被告可被判最高15年监禁,及5倍於洗黑钱价值的罚款,或最高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