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8日讯)青年在卡拉OK洗手间企图侵犯正要打扫卫生的招待员不果,今日在此间推事庭被控蓄意致伤及非礼他人的两项罪控,认罪后被判入狱13个月又10天及1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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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斯菲拉曼多,现年21岁。案情指出,他于今年4月2日晚上11时50分在宋溪美拉一卡拉OK的厕所,将一名正要打扫卫生的女招待员推进厕所,并对她施展魔爪,欲脱掉女招待员的裤子。

惟原告极力抵抗,不断的用脚踢被告。被告为了要制止原告,也用手掐住她的脖子。

原告大声呼喊救命,才引来其他的人注意,并上前将被告制止。

被告因掐伤原告,被控抵触刑事法典323条文,蓄意致伤他人。在该条文下,抵触者可被判处坐牢1年,或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外,被告因使用武力蓄意侵犯她人贞洁,而被控抵触刑事法典354条文。在该条文下,抵触者可被判处做最高可达1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 其中任何两项处罚。

被告对上述的罪控表示认罪后,蓄意伤人罪控被判坐牢10天兼罚款1000令吉,惟他没有缴付罚金,因此需另坐牢1个月替代之;他在使用武力蓄意侵犯他人贞洁的罪控下,被判入狱12个月兼鞭打1下。总计须坐牢13个月又10天及1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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