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有死囚因为罹患罕见先天疾病,要求当局用致命气体取代注射方式行刑,避免让他遭受极大痛苦,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周一以5比4的票数驳回,指宪法没有保证死囚可在无痛苦下死亡。

Advertisement

50岁密苏里州死囚巴克莱夫(Russell Bucklew)因在1996年绑架和谋杀前女友、她的新伴侣和其6岁儿子,被判死刑。他表示,自己患有先天疾病「脑海绵状血管瘤」,头、颈和喉咙皆有血管瘤,注射式死刑会导致血管瘤破裂,为他带来无比痛楚。他认为用此方式向他行刑,违反宪法第八修正案中禁止「施加残酷和异常的惩罚」,要求法院促州政府更改行刑方式。

但5名最高法院保守派大法官拒绝,保守派大法官葛苏奇(Neil Gorsuch)指,巴克莱夫未能提供足够理据说服法庭,包括证明当局可「轻而易举地」用致命气体行刑,而且第八修正案没有保证死囚在行刑时不受痛苦,「很多人包括那些主要罪行中的受害者也得不到这个保证」。

自由派大法官布雷耶则认为,目前有3个州份可采用氮气行刑,巴克莱夫也应该基于身体状况获准以此方式行刑。先前曾有死囚挑战奥克拉何马州采用注射方式行刑,但法院2015年裁定挑战一方须证明有其他带来较少痛苦的行刑方法。

属共和党的密苏里州检察官施米特指出,密苏里州和巴克莱夫案中的受害人等候这个公义、合法的行刑已经23年,「今天判决又让我们向公义踏前一步」。

前一篇新闻香港麻疹疫情加剧 护士帮染病婴打针也中招
下一篇新闻独裁统治阿尔及利亚20年 82岁总统宣布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