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3日讯)警方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调查8岁小学生遭校车碾毙案,而57岁涉案华裔司机在被调查后已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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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县警区主任再玛尼助理总监说,警方初步调查,事发时小死者突然跑到校车前,司机曾尝试闪避,但仍撞上小死者。

他说,事发时,司机与男童父亲將男童送往医院抢救,但男童最终于週五下午1时40分在医院急救室宣告不治。

「据法医为小死者遗体解剖,证实后者因头部受重创致死。」

他指警方尚在调查此案,並寻求目击者提供详情。

此外,媒体今日也向小死者吴卓翰的家属要求司机的手机號码,试图联繫司机,以要求司机给予说法。但对方的电话处在关机状態,一直无法拨入。

记者根据获得的地址,上门寻找司机,而记者在单位按门铃,无人应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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