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阿里宋吉(左起)、莫哈末阿斯里、玛丽亚陈,以及谢瑞 詹在「国安法论坛:谁是恐怖分子?滥权的隱忧?」讲座会 上合影。 (摄影:伍信隆)

(八打灵再也9日讯)玛丽亚陈指出,政府以反恐之名设立《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別措施)法令》(SOSMA),却未明確定义「恐怖分子」,让该法沦为打压政治人物、学术人员等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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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丽亚陈今日担任「国安法论坛:谁是恐怖分子?滥权的隱忧?」主讲人时,说若要反恐,可另立更合適的法令,详细说明什么行为才足以构成「恐怖行为」,而非使用条文、定义模稜两可的国安法。

应聚焦行为准则

人权律师谢瑞詹致词时说,政府和国人谈及恐怖分子时,容易陷入意识形態的爭论,导致想法不同者易被定义成具恐怖念头,酿冤假错案。

他认为,政府若另立相关法令,应聚焦行为准则,仅扣留真正散播恐怖主义、提倡暴力手段者,勿以意识形態標籤某族群,扼杀言论自由。

除国安法外,谢瑞詹也提醒国人检视《刑事法典》第124(C)条文,因该条文仅定义「企图进行危害议会民主的活动」成恐怖行为,没说明什么形式的活动、如何危害等,缺乏具体指引。

避免滥权现象严重

霹雳州宗教司拿督莫哈末阿斯里补充,没在抹杀警方维稳的贡献,亦未说完全不需要相关反恐法令,仅在敦促政府尽快为「恐怖分子」下定义。

「有清晰定义后,国人才能检视执法单位行为是否合法,避免滥权现象日益严重。国人若发现不妥,亦能凭此向法庭上诉。」

此外,谢瑞詹也敦促政府,尽快设立「独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制衡警方权力。

「若无独立单位监督警方,很难確保警方不滥权暴力对待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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