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诗巫10日讯)女童因为拉屎在裤内和顽固不听劝,结果被奶奶虐打致肩膀骨折,是名64岁的奶奶今日在2001年儿童法令下被判坐牢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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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64岁的被告郑氏,今日在此间推事庭被控于今年4月1日晚上9时30分在加柏路第一巷处虐待一名5岁又10月大的女童。

受害者和被告是祖孙关系,也是受害者的监护人。

被告之行举抵触了2001年儿童法令31(1)(a)条文。在此条文下,抵触者可被判罚款高达1万令吉,或坐牢高达10年,或两者兼施。

据案情指出,于今年4月4日晚上7时,诗巫医院紧急病房一医生翁氏为一名大约6岁的女童诊断,发现她左肩膀骨折之外,其左大腿和右手腕多处有瘀伤。追问之下获悉,这情况于今年3月19日就发生。

因为怀疑女童遭人虐待,因此投报警方。

警方于4月5日晚上7时30分扣查了一名64岁郑姓女子。

调查结果显示,当天因为女童把屎拉在裤上,且顽固不听劝,所以被奶奶用腰带痛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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