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联盟周二(22日)表示,信用卡巨擘万事达卡(Mastercard)因限制银行业竞爭,阻碍他们提供较便宜的支付费用,违反反垄断法,决定处以5.7亿欧元(约26亿令吉)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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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消费者在零售商店用信用卡付款时,商家的合作银行支付一笔费用给持卡人的银行,商家的银行再將费用转嫁给商家,进而造成消费者购买成本增高。

2015年之前,这些交换费(interchange fee)的费率在欧洲各地大不同。但万事达卡当时订定规则,限制收到信用卡付款的银行,必须採用他们在各自总部所在国订定的费率。

欧盟委员会反垄断事务专员韦斯塔杰(Margrethe Vestager)表示,万事达卡公司利用他们规定,人为的抬高信用卡支付成本,让商家无法取得在另一个欧盟成员国的银行因为竞爭所提供的较优惠条件,损害了消费者和零售商利益。

万事达卡是欧洲市场第二大信用卡发卡商,仅次於Visa公司。万事达卡自2013年4月起遭到欧盟反托拉斯调查,他们也持续配合调查。

据悉,由於万事达卡对欧盟的调查非常合作,罚款因此获减少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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