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9日讯)诗巫银行经理黄政贵命案的被告,也是死者的遗孀,即林咸慈在唆使他人谋杀的罪名成立下,被判绞刑;二人现年9岁孩子的抚养权课题今终于告一段落,高庭法官拉宾达兰宣判孩子的抚养权归被告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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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是以孩子在过去的6年都与外祖父母同住,若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他的祖父母,将对孩子的生活带来破坏(disruptive)。

无论如何,银行经理黄政贵家属质问,如今要看孩子还要经过对方的同意,这对受害者家属公平吗?

“我们很不满意这样的判决,这是我们家属的感受!”

孩子的公公婆婆(案中死者的父母)透过古晋高庭要夺回孩子的抚养权,在2017年12月8日,古晋高庭司法专员瑟丽丝丁娜以不符合程序而驳回的申请,同时要求申请人辩护律师进行进一步的陈词。同时,也谕令黄政贵家属付5千令吉的讼费。

有关孩子的抚养权,在案发后不久,即2012年11月7日,由古晋高庭判抚养权予孩子的外公和外婆,但有关的抚养权的生效期仅到被告的高庭案件完毕。今孩子的公公和婆婆入禀法庭要透过法律途径夺回孩子的抚养权。

此案的小孩现年9岁,2012年11月7日在庭外和解的方式,高庭法官将抚养权交给孩子的外公外婆。

林咸慈是被控与另名尚在逃亡的被告张晋源于2012年6月14日凌晨1时30分,在乌鲁顺溪美拉第33A巷,达成共识,唆使一名男子林和银谋杀黄政贵。此举抵触刑事法典109条文(唆使),与302(谋杀)同读,同时也与刑事法典34条文同读。

林咸慈于2017年10月27日在诗巫高庭被判绞刑。案件在上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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