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怡保26日讯)卫生部副部长李文材表示,若药物公司要將大麻註册为药物使用,则必须向当局提呈化验报告等文件,以证明大麻的药用价值及安全性,届时卫生部或会在特定的情况下,考虑给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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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出席其务边国会选区的对方骨痛热症大扫除运动后,被询及大麻是否会效仿泰国,將大麻合法化,以作为医疗用途时,如是给予回应。
他说,其实在过去多年已有专家在研究大麻对癌症、痛楚和忧鬱的舒缓疗效,甚至也有药物公司希望通过国家药剂管监机构(NPRA),將大麻註册为医疗用途。
「但基于大麻受限于危险毒品法令的管制,所以卫生部无法批准,因此在我国,无论拥有或售卖大麻都是非法的行为。」
此外,他续说,若要从外国进口含有我国违禁品的药物也必须先註册,並证明有关药物的使用分量是安全和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