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挖泥机,承包商又如何能够做好他们向市政局承包的工作。

一场豪雨造成不该淹水的地区也淹水,市民对于市政局没有认真监管承包商施工表示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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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刘先生说,上个星期五的一场豪雨造成市区多处道路淹水,他认为这跟涨潮没有直接关系。

“我认为排水系统出了问题才是导致许多不应该淹水的道路淹水,原本不会淹水的住宅区淹水的主要因素!”

他说,从这点看来,市政局承包清理沟渠的承包商工作明显是不符合标准了!就因为承包商没有做好他们应该做的工作,所有导致许多地区、特别是不应该会淹水的市区多处道路淹水。

“我认为市政局必须检讨这些承包商所做的工作,如果承包商没有做好他们应该做的工作,那么就必须第一时间终止合约并将工程交给其他合格承包商来执行。”

刘先生说,在这个现实的社会能者居之,不负责任的承包商即使有天大的背景也不能够并不应该获得工程。

“市政局的责任是向市民收税并协助市民管理整个城市,包括基本设施维修,清洁沟渠,收取垃圾等等。如果承包商没有尽责,市政局必须立刻终止交给他们的合约并向他们征收罚款。”

“当局不应该白养这些不负责任的承包商,就因为他们的失责而导致市民无端端受灾!”

此外,刘先生希望市政局开放承包工程的条件,允许所有具有条件的承包商承包当局的各项工程。

“所谓合格承包商就是必须具有工具如挖泥机,罗里车;有足够的职员;能够遵照合约做好承包的工程。”

他说,实际上许多政府当局认为合格的承包商未必具有足够的人手和工具;相较之下许多没有获得政府鉴定为合格承包商的公司其实比所谓的政府合格承包商强得多,他们也更有责任。

“市政局不应该把工程交由那些没有足够人手和工具的承包商,工作没有做好最后是市民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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