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7日讯)一名公司经理面对唆使公司非法收取客户存款进行黄金投资案,全案审结,地庭押后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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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杨氏(45岁),被控于2010年12月至2012年4月23日之间,在亚庇一间公司,唆使其公司在未拥有执照情况下,接收公众存款进行黄金投资,触犯银行及金融机构法令。

有关公司执行董事拿督依玛哈浓(34岁),已于去年10月30日认罪,被判入狱5年兼罚款255万令吉,并移送雪州加影监狱服刑,以方便亲友探监。

此案中第二被告依马哈尼(25岁),较后在控方撤销控状下获判无罪释放,而被告则继续受审到日前控方宣布结束检控。

被告代表律师陈德明表示,控辩双方正准备提呈书面陈词。

另一方面,在推事庭,涉及吸毒男子慕尼安今向法庭投诉在扣留期间,遭一名伍长殴打,如今腹部仍疼痛。

推事法益奥马批准他以2500令吉及2人保释,展5月7日过堂,并谕令被告接受医生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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