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2日讯)身兼消费者和海天楼职工吴伟杰表示,有关单位出现太多指南,在政府没有阐明哪个才是正确指示之下,商家倍感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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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大马财政部联合贸消部出版了一本消费税物品指南,然而,在另一厢关税局也同样发出一本指南。
“政府没有明确说明哪一个才是官方指南,我们到底要以哪一个指南为标准?”
他举例,“其一指南说胡椒粒不征收消费税,但是胡椒粉征收6%消费税;但是,另一本指南说明胡椒粒和胡椒粉双双同样征收6%消费税。”
因此,他懊恼应该遵循哪一项指南?
他强调,“只要给予统一、明确的指示,商家必定会遵循,但是,如今搞不清楚状况的不是商家,是执行单位!那商家如何完善的配合落实?”
发票收据不明确
另一方面,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五金店店东表示,在消费税落实一两天之后,依然没有明确指示阐明发票(invoice)和收据的格式和必须资料。
身为生意人的他和其他的业者讨论发现,竟然没有人了解正式或合法的发票和收据的格式。就此,他向安装消费税系统的人士及查账员咨讯,后者表示只负责安装和查账,由于不在自身的工作范围内,因此对发票和收据的格式一无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