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美里20日讯)首相敦马哈迪昨天受访时说,砂拉越等四州可享有20%石油盈利,此宣布已引起砂拉越本土政党和砂拉越人民的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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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地方政府部助理部长拿督朋光曼吉对此声明,首先需得弄清楚的是,砂拉越不是马来西亚的“其中一州”,而是共组大马三邦之一,与西马半岛和沙巴是平等伙伴。

针对敦马答应给石油生产州,包括砂拉越20%石油税,他认为这与砂拉越无关。因为在1958石油开采法令和土地法令权限下,砂拉越拥有100巴仙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的所有控制权。

“针对一些人指责,称这些资金被用作政治利益,这根本就是无稽之谈!”

与此同时,砂拉越人的砂拉越(S4S)民权运动发起人陈宏祥亦表示,砂拉越具有自己的石油开采法令,不能与马来亚联邦州属相提并论,所以,敦马在国会提出的20%石油税只适宜在马来亚联邦州属落实。

陈宏祥:砂地位等同建国伙伴

他也认同,敦马提出将20%石油开采税或20%盈利给产油州属,这是体恤人民的做法,惟这完全不适宜、更不能用在砂拉越,因为砂拉越不是马来亚联邦的其中一个州,而是共组马来西亚的三邦之一,等同建国伙伴。

他认为,一旦砂拉越政府接受了敦马提出的“20%”石油税,不管是20%石油开采税或20%石油盈利,这将使砂拉越的邦国地位,从此被降格成为马来亚联邦的一个州。

他为此呼吁砂政府,千万不能接受敦马的献议,因为这将是导致砂拉越从“邦”被降格为“州”的政治圈套,从此失去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的拥有权。

陈宏祥希望砂政府和全体砂民清楚了解,一旦接受了上述条件,砂拉越便将与马来亚联邦任何一个州属无异,真正变成马来亚联邦的其中一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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