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图

亚庇9日讯|一名男子在地庭被控殴打母亲受伤,俯首认罪,被判入狱9年,另赔偿母亲5000令吉,或以另6个月监代替。

Advertisement

被告杰迪山毕林,36岁,被控于本月1日早上8时,在瓜拉班尤甘榜林叔一间屋前,殴打致伤母亲奴林碧丹莎(69岁)而触犯刑事法典326条文。

副检察司胡丝娜陈述案情指出,案发时伤者正在晾衣服,被告出现责问为何没洗其短裤,然后随手取来一条晒衣绳子,丢向伤者,以致右脚、后颈被绳割伤,被告较后被捕。

她陈词指被告犯下如此严重罪行,伤者已69岁,被告是幼子,伤者因受伤跌倒也造成骨折,就算认罪不抗辩也不应成为求情寻求轻判的理由。

她说,法庭应对使用暴力者施予严厉处罚,特别受害者是女性;因此,为了公众利益,被告应受严判。

法官阿西丽娜考虑后,宣判被告入狱9年,另赔偿伤者5000令吉医药费,否则以6个月监代替。

前一篇新闻李宗伟累了 休息一周备战2大赛
下一篇新闻灵鹿失控与货车相撞 司机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