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东区州议员叶海量律师:人联党对伊刑法,不要选择性歪曲,没有勇气面对巫统。

(本报诗巫28日讯)行动党都东区州议员叶海量律师提醒砂人联党,不要一味在报章口喊反对伊斯兰刑法执行的违心论,必须有胆识反对吉兰丹巫统12名州议员支持伊斯兰党通过落实伊刑法案,付诸行动退出国阵,划清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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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伊斯兰党在吉兰丹州议会能够通过落实伊刑法,获得巫统的州议员全面支持,这是事实,为何砂人联党不敢声张,不敢站出来反对,只是选择性歪曲事实,把巫统支持伊刑法则转嫁给行动党,人民的眼睛是雪亮,是会看穿真相的。

他今天就砂州行动党决定退出民联,反对伊斯兰党要落实伊刑法课题发表谈话时指出,巫统是国阵老大,而砂人联党在国阵地位属于小党,可是要听取国阵主席行事,如主席职位的竞选,是否有听取国阵主席的指示?

也是砂州行动党委员会副秘书叶海量律师表示,无可否认,2008年308国会大选成立民联,由行动党、公正党与伊斯兰党合作组成,因而实现了两线制。

巫统议员支持伊刑法

“民联合作的主要因素与基础,在实行任何政策必须要得到三党同意,否则,不能执行。当时伊斯兰党长老聂阿兹完全同意,也在当时不执行伊刑法。其实人联党很清楚此事实,如果不清楚此事,可以翻阅报章,一目了然。行动党从建党以来,坚决反对伊斯兰法在大马执行,捍卫世俗国,维护联邦宪法精神原则。人民已经在2013年505大选时接受此事实,也把51巴仙选票投给民联,国阵只得49巴仙选票。”

他说,由此,证明人民认同民联在这框架运作,不希望人联党歪曲事实。今天,伊斯兰党主席哈迪阿旺一意孤行,摒弃原有民联成立的基本运作与基础,而得到巫统全力支持伊刑法,如果没有巫统12名州议员的支持,伊刑法是不能通过,相信这是得到巫统主席与领袖认可与祝福的。

所以,他要请问砂人联党,谁是“帮手”通过此法案,巫统确实帮助伊党通过伊刑法。人联党选择性歪曲事实,把巫统支持伊刑法转嫁给行动党,足以证明人联党不敢没胆,没有勇气面对要巫统主席反对此法案,反而在报章大作文章。

叶海量州议员建议人联党,如果要全面在报章发表坚决反对落实伊刑法讳论,应该要做两件事。

他说,第一件事,要正面的问首相,是否有指示巫统任何议员支持伊刑法案,如果是事实,人联党叫首相辞职。

第二件事,若是巫统领袖指示与祝福,人联党即刻退出国阵,显示出人联党反对伊刑法决心,不怕国阵强权的施政。

他认为,如果人联党能做到以上两件事,肯定的,不但能够重拾华社的信心,并与行动党站在一起,对抗强权,乃是华社所要乐见的。

所以,他表示,人联党必须要明辨是非,认清事实真相,是敌是友,现在就要划清界线,不要在报章发表讳论,所谓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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