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富豪刘特佐准备与反贪会合作,以助查26亿献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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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特佐通过发言人发表文告,指已经指示律师与反贪会联繫。

「根据2018年6月7日的媒体报导,刘特佐获知反贪会要求他的合作。因此,刘特佐已立即指示其律师在今日与反贪会联繫,以配合调查。」

反贪会是於今日较早前发佈文告,急寻大马富豪刘特佐和SRC国际公司董事聂菲沙,以协助调查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案件。

反贪会促请上述两人主动尽速联络反贪会,以针对SRC国际公司和26亿政治献金案协助调查。

根据文告,47岁的聂菲沙(Nik Faisal Ariff Kamil Nik Othman Arif Kamil)身份证號码为710304-10-5303,其最后的地址是No 17 , Jalan Tun Teja 35/15 , Alam Impian , Shah Alam , Selangor.

被视为一马发展公司案关键人物的大马富豪刘特佐现年37岁,身份证號码为811104-07-5701,最后地址是No 69 , Tanjung Bungan Park , Tanjung Bungan , Pulau Pinang .

这並非反贪会首次急唔上述两人,反贪会曾在2015年8月22日,要求刘特佐、聂菲沙及SRC董事拿督苏波莫哈末耶欣3人,即刻联络反贪会。

慕尤丁指將逮捕刘特佐

另外,內政部长丹斯里慕尤丁也在今早表示,执法当局已掌握確凿证据,显示富豪刘特佐就是一马发展公司(1MDB)的主嫌,当局也会全力逮捕刘特佐归案。

他今日在內政部常月集会致词时说,很多人都在质问,为何希盟政府上台,迟迟不逮捕刘特佐。

他说,很多人对刚建立3个星期的希盟政府有很高的期待,频频发问为何没有针对一马发展公司丑闻的刘特佐採取行动,很多人都希望看见立即的行动。

「有人问我为什么不捉刘特佐?」

慕尤丁说,从已经明朗化的案情看来,涉案人士的名字也已被公开,因此当局將会依据法律採取严厉的行动。「不管是当局援引反贪法令或刑事法典,应该要採取的行动,將会马上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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