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被告第三电视台节目主播艾兹朱艾玛阿布哈山(左2)及《Sukan Tak Sentral》节目制作人阿都甘尼莫哈末末塔(右2),在案件结束后与辩护律师蔡小炜(左1)等人合影。

(本报诗巫6日讯)电视台主持人及节目制作人涉嫌在搞笑电视节目中羞辱前大马短跑选手“达雅飞人”沃森(Watson Nyambek)其已逝的父亲案件今日裁决,法庭基于控方证据不足,裁决两名被告表面罪名不成立,获得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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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的两名被告,即来自吉隆坡的第三电视台节目主播艾兹朱艾玛阿布哈山(30岁),及八打灵再也《Sukan Tak Sentral》节目制作人阿都甘尼莫哈末末塔(41岁)。

两人被控于2017年4月22日晚上11时30分侮辱沃森已逝的父亲。

因此,2人被控抵触刑事法典504条文,故意侮辱,蓄意破坏安宁控状。在该条文下,触犯者可被判处最高可达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两人首次被提控是在2017年6月6日。案件在听审期间,控方共传召了4名证人出庭供证,包括原告沃森夫妻二人、第三电视台节目女主播Marsha Milan Londoh及此案的调查官。

承审推事赛易夫指出,法庭在听取和考量控方证人的证词及控辩双方律师的陈词后,控方在指证两名证人的证据不足。

因此,裁决两名被告在故意侮辱,蓄意破坏安宁表面罪名不成立,获得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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