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汶莱斯市2日讯)首相署经济规划和发展局通过竞争和消费者事务部对马来奕县的几个商业店进行了突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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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突击检查行动是确保受管制的货品根据价格管制法第142章规定的价格出售,包括食用油和配制奶粉价格,不超过规定的最高价格,以及大米不超过规定的补贴出售价格。
同时也确保特选的食品价格在佳节期间不超过规定的最高价格,包括鸡肉、蛋、牛油、人造奶油、酥油、炼乳、淡奶、牛奶、面粉、巧克力、榛子酱、浓缩椰浆、椰浆粉、辣椒、虾仁和薄饼皮。
该突检行动也旨在确保所有货品符合价格管制条例以及价格管制法。率领突检行动的是首相署副常任秘书(经济与商业)彭基兰哈嘉茜蒂妮玛拉。随行的有经济规划与发展局代副局长哈嘉玛莉雅。
在突击检查中,3个商家被发现违反了当局的几项条例。有关商家出售的佳节特定物品的价格,超过了当局设定的最高价格,包括浓缩椰浆、牛油、面粉、鸡蛋、酥油、巧克力、榛子酱和薄饼皮。当局向有关商家发出警告信。
根据“价格管制法”第142章的规定,当局也向商家发出了三张警告通知,因食用油,大米和配方奶粉等几项物品的销售价格高于最高价格。他们也被发现没有在他们的商店展示多种食品的价格,这违反了价格管制法,第142章和价格管制(价格显示)法令。
在有关条令下,违法的商家,初犯可被判处罚款5,000元和监禁2年;或屡犯可被判处罚款20,000元及监禁5年。
经济规划和发展局为4种商品设定最高价格,即食用油,配方奶粉,乘用车和粘土砖。该法令中所列货物以外的其他货物是由贸易商通过经济供求关系决定的。这是为了确保和维持汶莱健康和公平的商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