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古晋7日讯)自2018年5月6日起﹐该些在徙置区或甘榜扩大计划下获得土地分发的低收入地主将享有50%地契费用折扣优惠﹐而在该前提下﹐该原本为每洛土地5000令吉的地契费用﹐将下降到每洛土地地契费用为2500令吉。
砂首长署今日是以文告方式﹐针对砂首长拿督巴丁宜阿邦佐哈里昨日宣布让境内徙置区及甘榜扩大计划下的地主享有50%地契费用折扣的政策﹐如是做出解说。
文告说明﹐拿督巴丁宜阿邦佐哈里是在昨日到访砂拉越甘榜裕南及甘榜瓜拉伊干等地区后﹐认为该些在徙置区或甘榜扩大计划下获得土地分发的低收入人民﹐有必要获得资助﹐以便能够缴付有关土地的地契费用。
有关群体﹐也多是居住在城市或乡村地区的劳工﹑农民或渔民。
砂首长下令说﹐自2018年5月6日起﹐在获得50%的折扣之后﹐该原本为每洛土地5000令吉的地契费用﹐将下降到每洛土地地契费用为2500令吉。
文告也列明说﹐当中所指的徙置区﹐就包括了实旦宾第一期徙置区﹑实旦宾第二期徙置区﹑实旦宾第三期徙置区﹑石角2哩半第一期徙置区﹑石角4哩半第2期第1阶段徙置区﹑石角4哩半第2期第2阶段徙置区(伊斯兰教徒)﹑石角4哩半第2期第2阶段徙置区(非伊斯兰教徒)﹑石角4哩半第3期徙置区及史打博徙置区。
相关徙置区将概括2834洛供居住用途的土地﹐而是项地契费用降价50%的政策﹐则将为政府当局带来708万5000令吉的财务影响。
有关地主将可以向土地测量局提出申请﹐以便能够以分期付款方式﹐在10年内分10次摊还相关的地契费用。
文告续称﹐至于该些已缴清地契费用的相关地主﹐政府当局则也同意将超出2500令吉的款项退还给他们。
“有关地主也必须赶在10月31日之前提出要求退还额外地契费用的申请﹐唯当中只有原来获得有关土地分发的地主得以享有相关优惠。”
文告指出﹐除非是将拥地权转换给至亲等特殊原因﹐否则﹐该些已转换过拥有权的土地﹐将无法在该政策下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