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30日讯)砂政府法律顾问拿督斯里冯裕中起诉张健仁毁谤案﹐基于此案涉及公众利益,地庭法官提摩太今日谕令,砂律政司有权参与此案,同时诉辩双方需在指定日期交换陈词,并案订6月22日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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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是行动党国州议员张健仁日前指冯裕中在联邦法院一宗案件中的陈词﹐表示马来西亚合约的条文没有法律效力之言论,受到冯裕中要求道歉,惟张健仁拒绝﹐因此,冯裕中起诉张健仁毁谤。

张健仁日前坚持认为,他的言论是对事不对人,而是在质疑砂政府的立场,并非起诉人个人的立场。他表示身为一位民选的代议士,针对如此涉及公众利益,尤其是砂州权益的问题有责任提出质问。

起诉人冯裕中要求答辩人张健仁给予一般的赔偿,以示惩戒之损失赔偿、及5%年利,直到案件结束,并缴付所有的赔偿。起诉人也要求法庭发出庭令,禁止答辩人张健仁,或其代理、员工等发表同样的言论。

此案是针对砂政府吊销Keruntum私人有限公司的伐木执照一案而引起,冯裕中否认张健仁指他于联邦法院中,代表砂政府告知联邦法院,《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及《1962年政府级别委员报告》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指控。

冯裕中表示﹐张健仁的指控完全不真实,是为了抹黑其本人,他也曾经致函张健仁,要求指出本身的书面文件中,哪一部分包含《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及《1962年政府级别委员报告》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词句。

惟﹐张健仁无法在7天内给予答覆,也没公开澄清和道歉,因此将案件入禀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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