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25日讯|六旬老伯被控性侵3岁外孙女案开审,警官出庭供述,接获投报而前往逮捕被告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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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被控于去年9月19日傍晚6时半,在亚庇甘榜一间屋内,触摸其年仅三岁外孙女下体,触犯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
被告否认控状所指,他于去年杪被提控后,一直遭延扣迄今。
被告由马智衡律师代为辩护,副检察司胡丝娜表示,控方拥有4至5个证人,即受害女童母亲及其他亲人。
控方第一证人为朱纳迪警察伍长,他供证讲述如何逮捕被告经过。
另一方面,另一老伯,被控于今年2月14日下午3时点多,在纳闽一屋内,性侵邻居6岁女童案,被告在拉比星律师代为申请下,获法官英特拉阿育批准,以2万令吉及2人保外候审。
法官择定6月25日开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