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震惊全国的国家跳水队教练性侵女队员一案,36岁被告中国籍教练黄强今日被判强姦罪表罪不成立,当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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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庭法官诺拉杜拉今日判决时表示,她在考量所有陈词和证据后,认为控方无法证明被告的表罪成立,因此做出上述判决。

身穿粉红色上衣的黄强在闻判后鬆一口气,面带笑容。

黄强是在去年10月11日被控强姦20岁的跳水运动员,惟被告不认罪。案件开审至今,控方一共传召了15名证人,其中包括本案查案官、受害者和4名跳水队队员供证。

根据控状,被告於2017年9月26日约傍晚5时30分,在武吉加里尔水上运动中心涉嫌强姦受害者,触犯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强姦罪。

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及鞭笞,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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