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23日讯)旅游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表示,只有「笨蛋」才会要求在大马实施伊斯兰刑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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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要在我国实施伊刑法是不可能的事,因为它需要修改联邦宪法,这需要国会2/3多数议员的支持。
「我们不需要討论那些不可能发生的事,那些不断討论伊刑法的人士是愚蠢的。」
纳兹里今日在国会走廊向记者指出,伊刑法已经违反联邦宪法,因为审理刑事法的司法权,是落在联邦法院,而不是伊斯兰法庭。
「如果我们要转移联邦法院的权力,我们不得不修改联邦宪法。」
纳兹里曾经是掌管国会及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他强调,伊斯兰法庭从来不曾审理过谋杀或偷窃等刑事案件。
他表示,如果真的需要针对伊刑法进行表决,国阵不会根据党鞭制,指示国会议员投票。
「伊刑法涉及到宗教问题,我们不会行使党鞭,而是让国会议员们,根据本身的良知去投票。」
但他认为,就算有关法案纳入议程,也不可能有在国会討论的机会。
他解释,这是因为国会必须优先商討政府事务,不可能討论到伊党的个人法案。
他说,巫统不主动去推行伊刑法,因为巫统清楚知道,此举是完全行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