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4日讯)包括2名台湾及1名大马籍男子在內的3人,因涉嫌在3年前於我国贩运重达8公斤的毒品,而在週二被高等法庭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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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2名分別为黄福泰(22岁)及陈驰文(20岁)的台湾男子,偕同一名大马籍男子谢赐生(28岁)於2015年4月30日的晚间10时50分,在武吉免登的某公寓单位贩运重达8公斤的一粒眠毒品,而抵触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
负责承审此案的法官拿督阿兹曼表示,基於3名被告无法辩解由副检察司所提出的案件不合理之处,因此判处3人有关条文下的唯一刑罚,即死刑。
「3名被告亦无在事后,向执法单位提供贩运毒品资料,以协助当局灭绝毒品活动。」
负责此案的检察官为阿基兹诺丁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