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29日讯)土著团结党赶在30天限期內,把社团註册局所要求的文件和资料,呈给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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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註册局早前限定土著团结党在30天內,提交当局所要求的信息资料和文件,否则將面临解散风险。
土团党执行秘书苏海米表示,註册局依据1966年社团註册局法令14(2)条文,发出的法定通知是志期2018年2月28日,不过那封信函並没有在当天交给土团党。
他指出,根据该法令第62条文,法定通知只有在正式收到时,才可生效,但该党是在3月7日收到该信函,因此30天期限实际上是在4月7日截止。
他说,土团党于3月20日要求註册局证实,最后期限是否在4月7日,但当局在志期3月22日的回复中,却表明是根据信函上的日期算起。不过,土团党是在3月26日收到註册局的回函。
「虽然註册局延迟回复,令土团党的工作更为艰难,但土团党在3月27日把当局所要求的资料呈给註册局。土团党也在今天,进一步把所有资料呈给註册局。」
「因此,社团註册局在限期內,完成社团註册局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