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28日讯|印尼籍罗厘司机及木匠分别被控准备赴菲律宾,参与恐布组织对抗当地政府活动前,在山打根机场被捕,在高庭认罪后,分别被判入狱十五年及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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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被告费沙阿布巴加,廿七岁,罗厘司机;次被告阿里米斯仑,卅六岁,木匠。
他们分别被控于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在山打根机场准备前往菲南马拉威参与IS恐布组织,而触犯刑事法典130JA条文。
第一被告另被控拥有三把利刀,而触犯危险武器法令第6(1)条文。
第二被告则另被控在手机内拥有恐怖组织图片及录像,而触犯刑事法典130JB(1)(a)条文。
副检察司莫哈末慕斯达法告诉法庭,警方反恐组乃根据情报成功逮捕两被告,经调查后证实他们正准备前往马拉威,当地正进行着反政府活动的冲突中。
他说,警方分别在两被告身上搜获武器和恐布组织资讯,他将两被告的护照、登机证等等证物呈堂。
律师花拉雯表示,她受印尼领事馆委托代表两被告求情,表示两被告已感到极度后悔,尚有家人需要他们照顾,姑念是初犯,盼从获轻判。
花拉雯表示,首被告费沙于上星期在山打根地庭,承认第二控状(拥有三把利刀)而被判监五年,正在服刑中。
法官拉温达南聆审后,宣判首被告首控状下入狱十年,与第二控状下的五年监禁刑期分开执行。
至于第二被告阿里米斯仑,两项控状下分别入狱十年及二年,刑期分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