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27日讯)「冒牌奶粉」案件今日过堂,案件被告人不排除反控告奶粉公司!
Advertisement
3名被提控的被告分別是59岁的叶开財、42岁的林美娜(译音)以及第一被告的儿子叶昌鸿。他们皆来自永泰联参茸药行酒庄,並在2月21日被提控上庭。
案件今日过堂,基於主控官需要时间处理由被告代表律师所呈上的陈情信,因此案件再次展延至4月4日过堂。
3名被告的代表律师林春信表示,其被告仅是零售商,售卖奶粉,也是受害者。因此希望控方能撤除控状或减低刑罚。
「若控方没有撤销控状,而刑罚仍很重,双方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此外,也不排除控告奶粉厂家。」
根据第一项控状,叶开財与林美娜被控在新山丽寧镇被控供应一包1.8公斤的冒牌奶粉,牴触2011年商业事务法令第8(2)(b)项条文。
第二控状则指,叶开財与叶昌鸿被控在士姑来胡姬花园供应208包1.8公斤的冒牌奶粉,牴触2011年商业事务法令第8(2)(b)项条文。
第三控状指,叶开財与叶昌鸿被控在新山顺和花园供应一包1.8公斤的冒牌奶粉,牴触2011年商业事务法令第8(2)(b)项条文。
在上述条文下,被提控的个人初犯者,將面对每货品最高1万令吉的罚款、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个人重犯者將面对每货品最高2万令吉的罚款、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