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古晋20日讯)砂旅游、艺术、文化、青年与体育部长拿督阿都卡林透露,自联邦政府落实旅游税以来,砂州在去年4个月内(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已征收到总额87万9058令吉的旅游税收,而根据比例分配,砂政府将获得43万9529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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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政府日前宣布,各州政府在这项新税制下可获得的旅游税(每10令吉),已从原来的1令吉上调至5令吉。
阿都卡林是今日出席砂旅游指导委员会会议后,在一项新闻发布会上,披露以上消息。
此外,他也表示,在去年的上述4个月期间,我国政府已征收到总额3997万5634令吉的旅游税收,其中以吉隆坡占最多,达到1662万5258令吉,接下来分别为沙巴(450万628令吉)及槟城(388万1655令吉)。
他对此表示,虽然砂州所征得的旅游税不及吉隆坡、沙巴及槟城,但他仍希望砂州业者能致力吸引更多游客到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