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革新党主席徐丽娜及竞选团队成员,展示剪报、联邦宪法及1963年大马协议,作为言论的法律根据。   

(本报诗巫10日讯)砂革新党主席徐丽娜表示,即然1974石油发展法令是违宪的,州政府应要指示国油立刻停止在砂拉越的开采与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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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油也没权利再发出新执照。若有需要,州政府可考虑采取法律行动,通过法庭保护砂拉越的石油与煤气资源。”

建议立会否决2法令

该党主席徐丽娜今天上午在诗巫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说,即然1974石油发展法令及2012年领海法令不曾在砂州立法议会通过,州政府应在今年5月召开的立法议会中,拒绝这2个法令,以符合法律程序。

她表示,接下来的步骤,就是在国会里,要求国会纳入附加条文,这两个法令不适用于砂拉越与沙巴。

她说:“我们还有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石油开采法令及煤气分配法令,保障砂拉越的权益。”

她认为,如果州政府没有遵照宪法程序去拿回砂拉越的主权与资源,首长的任何宣布都是空谈。

“目前,仍然是国油(Petronas)发出执照给砂石油公司(Petros)。砂拉越应要取回100%的石油与煤气权益,而不是5%或20%。”

根据她的了解,她指出,没有任何希望联盟的国会议员,包括古晋区国会议员,在国会反对2012年通过的2012年领海法令。

她强调,砂拉越革新党是极力维护砂拉越权益的本土政党,同时相信1974石油发展法令及2012年领海法令是违宪的,因此须取回100%的权益。这也意味着,过去44年,1974石油发展法令是违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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