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日讯|沙巴环滩岛船难案续审,女医生出庭供证证实,有四名被救起女生还者都有严重晒伤,包括脸,颈和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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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第卅六证人辛都卡芭雅医生,卅一岁,告诉法庭她曾于去年一月卅日医治四名生还的中国籍妇女,年龄分别为廿三,廿四,廿六及四十九岁。
她说这四名生还者都出现皮肤严重晒伤,这是因为浸泡水里超过二十小时造成。
她说,她们都是脸部,手臂及颈部,也包括脚部。
副检察司娜蒂雅问:为何浸在水中,脚部也晒伤?
证人解释,根据病人告知,她们都穿救生衣,在水中脸向天浮在水面,脚部露出水面,因而也会晒伤。
控方仍有两名证人,由于其中一人刚好前往吉隆坡公干而不克出庭,娜蒂雅申请展期,因此,诺哈菲莎法官批准展三月十九日及二十日,以及四月二日续审。
此案三名被告沙利扎(廿七岁,舵手),船主(四十五岁)及船公司董事(六十五岁)分别被控于去年一月廿八日在一艘船上对二十名搭客疏忽构成生命危险,并造成四名搭客死亡,分别触犯刑事法典337条文及304A条文。
第一被告由哈密依斯曼,米雪罗莎娜及碧娜姬律师代表,第二及三被告由爱德华保罗律师和依菲尊尼律师代表,徐炜翔律师代表死者家属及生还者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