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  刘蝶广场偷手机案峰迴路转!25岁被告沙鲁安努尔上诉得直,上诉庭宣判被告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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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拿督威拉莫达鲁丁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宣读判词时指出,上诉庭发现宣判被告沙鲁安努尔有罪的推事庭在下判时在法律程序上严重出错,判决有失公平。

他解释,推事庭当时宣判沙鲁安努尔表罪成立、必须出庭自辩,然而这並不代表沙鲁安努尔罪名成立,由於后者只需挑起疑点即可脱罪,因此推事庭不能宣判后者罪名成立以及判罚。

他补充,基於沙鲁安努尔已经无罪释放,另一项请求减刑的申请也已被取消。

不过,莫达鲁丁还是劝告沙鲁安努尔感谢上苍,「若你做了(偷手机),就懺悔吧,若你没做,就把它(被控)当作是来自真主阿拉的考验。」

沙鲁安努尔是在2016年5月24日在推事庭被判罪名成立,需入狱4个月及罚款1000令吉,而在2017年4月5日,高庭驳回了其上诉。

沙鲁安努尔被控在2015年7月11日於刘蝶广场(Low Yat)Techasia Boutique手机店偷了一架价值800令吉的黑色联想S860手机,抵触刑事法典第380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狱10年及罚款。

儘管只是一起偷手机案件,当时却意外引起了骚乱事件。

被告在7月11日当天下午被捕后,其同伙伙同其余6人前往手机店寻仇,引发了斗殴事件,而在社交媒体的渲染下竟成为了种族纠纷,隨后开启了维持数天的骚乱事件。

7月12日开始,刘蝶广场前就开始聚集了许多集会者,不仅高喊种族性言论,更大肆破坏公物和攻击路人,而警方在13日凌晨1时开始搜捕滋事者,近30人在这起事件中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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